????? 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本课程的整体结构分为绪论、主体论、过程论、责任论四大部分。其中绪论部分介绍行政、行政权、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基本内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学的历史、现在与未来;主体论部分则围绕行政主体、行政人、行政相对人三类主体展开阐述;过程论包括行政行为概述、行政程序概述、行政行为表现形式、多元行政表现等;责任论部分重点讲授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法律责任、行政监督与救济等内容。 ????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本课程的开设以中观行政法学教育为理念,因此在教学内容的组织方式上兼顾行政法基础理论与行政法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在传统的课堂传授中,注意教学方式的改革和提高,主张课堂传授为主,启发式提问和讨论为辅。而在实践性教学环节,则强调学生在实务演习中对角色定位的把握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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