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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教师队伍  

■ 教师队伍
参加人员介绍
周旺生教授

  周旺生教授(主讲教师),1984年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同时留系任教至今。1985年任讲师,1989年任副教授,1994年任教授,1996年任博士生导师。 1989-1990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访问研究,1996-1997年在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作访问研究,1994、1995、1996、1999、2004年分别在香港作短期讲学。
  现为北京大学教授(A1级岗),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大连市政府法律顾问,吉林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员,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关村科技园区立法顾问。
  主要从事法理学和立法学教学和研究。在国内率先创建立法学学科并取得成功。已发表约680万字著述。包括自著、合著著作30余部;长篇论文百余篇。主持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主编多本全国统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开设和讲授法理学、立法学、法理学专题研究、立法学专题研究、法学经典著作解读、法律导论、法学前沿等十多门课程。讲授生动幽默,深入浅出,深受校内外学生欢迎。
  周旺生教授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司法部首届育才奖、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北京大学优秀主干基础课奖、北京大学最受欢迎的教师、北京大学十佳优秀教师等十多项奖项。


贺卫方教授

  
  贺卫方教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1992年被聘为副教授,1999年被聘为教授。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理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主要著作和译作有《新波斯人信札》(与梁治平、齐海滨等合著)、《外国法制史》(与由嵘、张学仁、高鸿钧等合著)、《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与美国汉学家Karen Turner及高鸿钧合编)、《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法边馀墨》、《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司法的理念与制度》、《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美国Harold J.Berman著,与高鸿钧等合译)、《比较法律传统》(M.A.Glendon,M.W.Gorden和C.Osakwe合著,与米健、高鸿钧合译)、《比较法总论》(K.Zweigert & H.Koetz著,与潘汉典等合译)、《比较法律文化》(Henry W.Ehrmann著,与高鸿钧合译)、《美国法律辞典》(Peter Renstrom编,主译)、《运送正义的方式》等。
主持教师介绍
姓名: 朱苏力 职称:  教授
职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师介绍: 朱苏力教授(主讲教师),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律学士学位(法律学),1987年毕业于美国McGeorge School of Law,LL.M(美国商法与税法),1989年获美国Arizona State University,M.A(美国法律制度),1992年毕业于美国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Ph.D(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被聘为讲师(1992)、副教授(1994)、教授(1996)和博士生导师(1997)。1998年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1999年任法学院副院长;2001年至今任法学院院长。主要著作有:独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独著《阅读秩序》,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合著《学问中国》,(合作),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独著《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主编,合著,《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主编,合著,《规制与发展:第三部门发展的法律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独著,《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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