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公告

湖北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

[2017/6/28 11:11:40], 阅读 200 次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决定,改革职称评审制度,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据了解,下放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在内的本科院校,及国家示范、国家骨干、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下放权限范围为本科院校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高等职业学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评审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职称制度改革的突破点在于,政府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凡在下放范围内的职称评聘,均由各高校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文办证,结果自主使用,政府相关部门不再直接组织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发文办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汇款方式 | 会员注册 | 招聘信息 高等学校教学资源网 CopyRight©2004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553号   京ICP备10040123号-8   京公网安备: 110108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