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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如何更接地气

[2017/6/21 8:53:33], 阅读 214 次

为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健全学时学分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发挥培训学分应用价值。教师培训学分制在先行探索的地区的实施,暴露了一些还不太完善的地方,需要在实施中予以改进。

教师外出培训过于集中,会发生工学矛盾。实施学分制管理以后,教师的培训多了,外出多了,有些教师周期之初很少参加培训,到了周期快结束时,集中申报外出培训。此外,许多培训项目、培训时间都在中小学正常教学时间内。学校有可能会出现在教学时间内,同一时期同一学科有多位教师外出培训的情况;还有可能出现在周期快结束的年度内,大量教师集中外出培训的情形,这就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冲击,造成了阶段性的工学矛盾。

学校引导教师选择本地化培训项目倾向突出。本地培训经费相对要低,有紧急任务还可以让教师请假返校,学校出于培训经费和保障正常教学的考虑,经常引导教师选择本地的培训项目,有的甚至运用学校对教师选报培训项目的审核权,对教师的选课进行强制干预,外地培训选课通过率较低。本地的教师培训机构也肥水不流外人田,想方设法保障本地培训项目能正常实施,也通过一些方式引导教师选择本地培训。有些教师长期选择本地培训,本地的专家资源有限,培训的内容每年也有交叉重叠,接受同一专家、同一内容培训的概率较高,这样以来,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大打折扣,有悖学分制管理的初衷。

培训班对培训的考核虚无化。一些培训班为了吸引大家选报,获得较好的学员评价,放低了培训考核要求,只要学员前来参加培训,都能顺利通过,造成教师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存在上课缺勤、不遵守课堂纪律,为了学分而培训等现象。而教师只要能够拿到学分,对于培训机构的评价也不会太差。一些教师参加了培训,拿到了学分,但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并未在培训中有所提高。

培训教学组织形式单一。诸多的培训项目大都是请一些专家来作报告,专家在讲台上高谈阔论,大多没有与参训教师的互动,讲课结束后更没有实践环节。教师培训呈现的填鸭灌输模式,使教师对于培训的实际参与度不高,新课程理念没有落实到教师培训的具体行为上。

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即将在全国推广,针对前阶段暴露的问题,现就学分制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教师个人应该结合校内同学科教师的培训情况,做好全周期的教师培训安排,增强学科教研组织内部协调的功能,减少工学矛盾。教师应选择适合自己且自己有兴趣的培训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带着教育教学中的困惑和问题参加培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学有所获。

培训机构应该加强省内培训资源的互通共享,建立培训专家库,谋划培训项目时应加强教师需求调研,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安排课程,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应通过提高质量吸引外地教师来参加培训,减少本地化趋势。在课程安排时,应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和学习汇报环节,促进学员学以致用,展示分享,提高学习质量。

教育部门应做好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提高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如与高校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学分互认,达到要求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等等。另外,可引入第三方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对培训项目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价,提高培训与参训双方的质量。

学校应该制定周期内的教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教师外出培训,事先告知教师,做好教师选课的指导工作,校内教师错峰参加培训,减少工学矛盾。特别是对于同学科,同时段外出培训需求,应有整体安排和应对方案。

教育行政部门需保障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的落实,确保专款专用,还要将支出中设置外地培训经费的比例,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破除培训本地化倾向。实施学费制管理以后学校的教师培训经费将大大增加,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和专业发展,有利于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全面落实《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实现教师培训的真正价值,还需要教师个人、培训机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长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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